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周君仪发布时间:2019-01-09浏览次数:751

各部门:

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寒假期间各信息系统网站运行安全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请各部门切实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1. 各部门应将网络安全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,寒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查看本部门所属信息系统(网站)运行情况,并做好记录。

2. 做好本部门所属信息系统(网站)的数据备份。

3.发现漏洞的系统,应在寒假前完成整改;不能完成整改或不需要在寒假期间提供服务的系统(网站)应予关闭。

4. 如发网络安全紧急情况,按应急预案立即处置,同时报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(电话:84401044)。

请各部门信息主管和干事履行职责,认真落实上述要求,并保持寒假期间通讯畅通。

  

  
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17


关闭